关于美国家庭团聚移民条件 ,你们都了解吗?如果还不清楚,就一起来看看吧!
一、配偶移民的条件
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:
1.美国居民的配偶。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,只要提出申请,可很快获得批准;
2.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,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,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二类。
二、子女移民的条件
根据美国移民法,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:
1、美国居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,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;
2、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,但是未婚,属于一优先类;
3、如果子女已婚,则属第三优先类;
4、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,受益人属于二优先类,对于离婚子女,视同未婚。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,不在优先之列。
三、移民法中对子女的要求如下:
1、婚生子女;
2、继子女,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,该子女未满18岁,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;
3、非婚生子女,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,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;
4、收养子女,养子女在16岁以前,由养父母合法收养,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。这里所谓的父母,不但包括生父、生母,也包括继父、继母、养父、养母。原则上,提出申请的子女,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。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,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,因为收养而终止,所以养子女取得居民资格,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。
四、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
美国拥有居民资格的人士,只要年满21岁,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,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,属于第四优先。而在美国拥有居留权的人士,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,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。不过,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,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,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。
五、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
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,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,有特别优待的规定。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,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,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,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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